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举办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校组织各教学单位在线参加2023年“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规范和管理制度
(二)多校区办学环境下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探索
(三)高校实验室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
(四)实验室建筑设施的安全管理与风险管控
(五)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案例介绍
二、培训对象
教务处、学科办、科研处、国资处、后勤处、安全工作处负责同志,各学院分管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领导、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以及参与实验教学的一线教师等,培训人员分配见附件2。各相关部门和学院11月8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参加培训人员须登录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专题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huiyi.enetedu.com/syaq2023)报名注册,注册成功后可在线学习培训资源。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于11月10日(星期五)18:00前自行登录平台完成注册。本次培训时间为2023年11月13-17日。具体培训安排将在平台发布,培训期间学员可登录平台反复观看学习。
五、组织管理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工作人员及一线教师及时参加培训,在11月17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在线测试后可获得培训班学时证明。
请各学院实验室管理员于11月17日(星期五)18:00前把参加培训并获得学时证明人员名单附证书(附件3)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超辉,8828608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