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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08-27 09:34   审核人:董恩国

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秋季开学在即,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实验室管理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参照《学校2021年秋季开学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全校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

一、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重点

各教学单位实训、实验场所包括库房内易燃易爆品、危化品、大型仪器设备、水、电、气、实验(实训)操作台、地面、墙面、门窗、玻璃等各个环节。

(二)检查内容

1.检查实训、实验场所的安全责任制健全和落实情况;检查易燃易爆品落实“四无一保”和“五双”管理制度情况;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存放和安全使用情况;检查防火、防水、防盗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实验室使用记录和相关台账;检查自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

2.检查实训、实验场所的门窗、地面、墙面、陈列柜、桌椅、消防器材、操作台面等物品的清洁和整齐情况;检查实训(实验)室守则、安全教育、操作规范、门牌号、标志牌、张贴物等上墙内容是否做到美观大方,是否保持实训、实验环境安静、干净、整洁。

二、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结合学校《关于2021年秋季开学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的总体时间安排,且于9月3日前填报附件2021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安全隐患自查整治清单》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关于2021年秋季开学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实验室管理方面的要求,严格遵循“全覆盖、无死角、查重点、重实效”原则,认真组织全员进行实训、实验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充分动员,人人参与。  

2.各教学单位在自查整改结束后9月3日前,将附件《2021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安全隐患自查整治清单》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薄光明,联系电话:88286089

2021827

   国有资产管理处  

 

附件【附件:2021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治清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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