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我校召开国有资产管理及采购工作培训会,严格执行国务院和天津市政府、市教委新政策,规范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程序和政府采购行为。副校长孙奇涵出席并讲话。
孙奇涵就做好国有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做到“知”。知规定,知流程,知责任。切实增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完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将资产管理落到实处。二要尽快“熟”。熟悉学校的规定,特别要熟知本次培训会解读的几个文件,深入开展资产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实践,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强化责任意识。三要坚持“讲”。做一个宣讲人、播种机,力争让每位老师了解熟悉文件规定,在日常资产管理和采购工作中认真执行。四要扎实“做”。知道怎么做,立即行动做。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全力做好资产清查和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推动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董恩国结合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的新要求,就电子商城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仪器设备采购,工程和服务类项目采购程序,政府采购行为规定等方面文件做了详细解读。
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刘媛根据天津市教育系统有关文件要求,详细介绍了国有资产的使用、资产处置等业务流程,并针对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分管资产领导、资产管理员参加会议。